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專員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06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處理研考業務。 二、 本中心年報會編輯出版案。 三、 辦理本中心內控制度作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將下列資料按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同意本中心於審查資格時使用;請勿寄送紙本資料至本中心: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最近及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五)其他相關證照(如客語、英檢、採購證照等)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如無則免)。 三、應徵者若聯絡電話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中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未符資格者請勿報名,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並視需要舉行業務測驗,其方式於本中心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前告知;未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五、聯絡電話: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7)985558轉202温專員;甄選相關問題請洽(037)985558轉902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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