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約僱海務員(艙面)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2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以船員服務手冊內海勤資歷為準)。
2. 持有效期間內之商船船員服務手冊。
3. 持有效期間內之三等航行員(或以上等級)適任證書。
4.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第3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5. 視業務需求能配合加班、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或輪班(註:24小時輪值)。
6. 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軍公教退休人員欲報名本職缺者,請確定任職本職缺是否影響領取退休相關俸給之資格。
工作項目
1.協助查緝艇開航準備工作及離靠碼頭繫纜作業。
2.協助關員登船臨檢。
3.協助確保出航執勤之主機、輔機及油水空氣櫃正常運作及故障排除作業。
4.船艇維護保養。
5.看守船艇。
6.其他海務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7.工作考核:每年簽訂定期合約,需經考核通過後方得簽訂新約。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自即日起受理通訊報名,下載附件報名表,請以掛號郵寄至(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事室收」,另於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海務員(艙面)」。報名截止日為115年7月24日(得視報名情形延長),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表格式不合、證件不齊、聯絡電話及E-mail未載明或不正確者恕不受理。
2.檢附資料:
(1)報名表(應黏貼照片及身分證件影本)。
(2)學歷證明文件及適任證書影本各1份。
(3)船員服務手冊第1頁及海勤資歷頁影本。
(4)檢驗日期於115年12月31日以前有效之船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書1份。
(5)如具其他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者,亦須檢附相關證件影本1份。
上開證件於錄取後須繳驗正本,如有偽(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將逕予撤銷錄取資格。書面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擇優口試及公布口試名單:本關將根據報名表及所附證明辦理初審,初審後擇優口試,口試名單預定於115年7月底公告於高雄關網站最新消息(恕不個別通知)。
4.口試時間:預定於115年7月底、8月初辦理,相關時間、地點、流程及方式將併同口試名單公告於高雄關網站。
5.正取及備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不合適者,本關得予從缺。候補期間自遴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1年。候補人員於候補期間內,依序遞補。
6.到職時間及約僱期間:正取人員預定於115年8月到職,每年簽訂定期合約,需經考核通過後方得簽訂新約。僱用期滿或約僱期間考核不及格者,應予解僱。解僱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8.待遇支給:依據「各機關海上船舶約聘、僱船務人員薪級薪點表」335薪點,支給月酬薪資新臺幣48,977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9.連絡電話:07-5628139,人事室王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洽07-5628405稽查組海務課古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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