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13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本職缺僅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投件。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四、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五、最近5年考績須3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 六、具有政府採購相關證照者尤佳。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基礎訓練經理裝備相關採購案件履約及管理等事項。 二、 辦理替代役訓練班服勤役男生活管理相關事宜。 三、 辦理非典型人力(如軍職人員、勞務承攬人力及服勤役男)差勤與管理。 四、 辦理勞務及財務採購(受訓役男行政裝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5個月。 三、請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行政管理科)科員職缺外補公告,下載公開甄選基本資料表(空表),填妥後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23565373,傳真:02-23976863(內政部人事處任免考用科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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