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交通技術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國内外大學以上交通工程或行政、建築、運輸管理、行銷、企業或財務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2.國內外大專畢業者,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1.公共運輸設施規劃設計及興建工程。
2.公共運輸相關法令修訂。
3.公共運輸相關委辦案件。
4.人民陳情案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月酬標準:約僱四等,3萬4,775元/月。
(三)僱用期限: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徵者照片視個人意願黏貼,不採強制要求、自傳詳述、末頁簽名,並請雙面列印)、最高學歷證件、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期限內逕寄宜蘭縣政府交通處公共運輸科,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符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本項甄選按甄選分數高低錄取正取1名、候補2名,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或未於指定日期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者,擇優通知候補人員遞補。本甄選候補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3822,聯絡人:張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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