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行政助理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具學士學歷以上者: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相關科系,如:諮商輔導、幼兒教育、教育、心理、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或相關文件)。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曾任資源班輔導員或資源班(特殊教育)行政助理者。 五、如公開招聘2次後,第3次起聘任修過特教三學分者,需檢附學分證明。
工作項目
一、資源班行政助理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如附件四工作手冊) 二、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先詳閱簡章內容。 請以紙本表件送交本校(以收件時間為憑) 04-7252541*2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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