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基隆市政府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 薪資待遇:新臺幣50,076元。
(二) 工作內容如下:
1. 辦理法律、法制相關專案研究及資料蒐整。
2. 協助法規審查、法制作業及行政支援事項。
3. 兼辦登記桌、文書收發及其他庶務性工作。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意者請郵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應附訓練證明)或工作經驗(應附在職證明及勞工保險局投保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及切結書。
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7月7日前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上述資料至20201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5號法制及勞動處(法令事務科)許科員收。
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法制及勞動處約用人員職務」,並請務必來電確認(02-24201122分機3004法制及勞動處許科員),逾期、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
(二) 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 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 02-24201122分機3004法制及勞動處許科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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