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專案技工(非屬優惠退離職缺)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二、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及公文相關系統)、文書及地形判讀能力。 三、配合防汛相關業務,需配合防汛留守值勤。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者尤佳。 五、具有汽車駕駛執照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山坡地水土保持巡查。 二、辦理水土保持違規查報及輔導。 三、辦理衛星影像變異點查證作業。 四、辦理山坡地防災及農業水土保持輔導。 五、其他行政等相關庶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職務預計115年8月1日出缺,意者請下載填妥調僱意願表及甄選履歷表,併同相關證明文件(現職僱用通知書或服務【在職】證明書、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等影本,於115年7月7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至「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專案技工職務」。 二、甄選通知: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甄選(未參加者視同自行放棄應徵),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依程序辦理移撥作業;另得擇優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處得視甄選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 三、應徵者證件資料不另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四、各機關由本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公開甄選進用,並經市府專案列管限制轉調之新僱職工,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五、聯絡電話:27593001轉3911人事室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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