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局
新竹市文化局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1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視覺藝術等文化相關系所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如美術、視覺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設計及相關行銷宣傳等系所。
2.國內外大學視覺藝術等文化相關學系,如美術、視覺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設計及相關行銷宣傳等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具備以下經歷或能力尤佳:
(1)具良好溝通協調、行政作業能力、吃苦耐勞者。
(2)具有藝術行政相關工作經驗、活動策劃相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視覺藝術研究、展覽、教育推廣及各項館舍營運、活動辦理等各項業務。
2.辦理美術館舍空間改善等各項營運庶務。
3.新竹寫生日及市集辦理。
4.鐵道藝術村委外辦理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待遇與福利】
1. 本職缺以新臺幣38,948元/月僱用(後續得依年終考核表現晉敘)。
2. 40歲以上健康檢查補助。
3. 佳節、生日禮金、文康活動等。
4. 工作時間彈性:週一至週四:08:00-09:00上班、17:00-18:00下班;週五07:30-09:00上班、16:30-18:00下班。館舍輪值人員不適用。
【應徵方式】
1. 本職缺採電子郵件應徵方式,恕不接受郵遞或親送履歷投件。
2. 意者請於本徵才公告下方附件區下載「新竹市文化局約聘僱(含職務代理)暨約用人員履歷表(空白)」電子檔,並依式填妥相關資料。若未依規定格式繕寫履歷者,不予受理。
3. 請將下列2個檔案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視覺藝術科約用人員」:
(1) 第2點之履歷表WORD檔。
(2) 第2點之履歷表、最⾼學歷證書、⼯作經歷證明及其他有利甄選之作品或證照等文件合併成1份A4大小格式之PDF檔(如檔案大於5MB請自行壓縮再寄出)。
【甄選方式】
1.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2. 本職缺僱用期間自115年實際僱用日起。
【聯絡方式】
如對於本職缺工作內容或報名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本局人事室:(03) 5319756分機209(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
115/06/17 ~ 115/06/2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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