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

專案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高中(職) 以上學校之電子、電力、電機、機電或電工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具備機水電及安全管理專業知能,熟悉相關材料應用及良好危機應變能力或具相關經驗尤佳。 三、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維護經驗者尤佳。 四、具公文寫作能力並熟諳電腦文書(Word、Excel)處理。
工作項目
一、機電、空調、鍋爐等設備之操作、清潔與安全維護。 二、電梯及消防設備之巡檢與安全維護。 三、水、電等公用資源供給之監測管理。 四、建物設施巡檢與修繕提報。 五、水電委外及空調保養標案管理。 六、各項修繕及水電耗材採購。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薪  資】 專案人員月薪依學歷(高中:33,561元;專科:36,274元;大學:39,840元)元(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給薪(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工作時間】 一、自115年8月1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5年12月31日止(新進專任人員應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二、專任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兼任人員依實際需求自行約定,惟請勿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應徵方式】 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5年7月9日17時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中院區專案助理-XXX(姓名)」。寄送完成後,請以電話聯繫(02)7740- 7932承辦人林小姐,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五、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甄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 林小姐,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連絡電話:(02)7740- 79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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