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1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碩士學歷或大學學歷並有相關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 無下列情事者: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2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6.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7.與本機關首長及產學處各級主管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8.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9.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工作項目
(一)產學處立法院業務彙整及預決算管理業務。
(二)科學園區實驗中學、內控及環安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nstc.gov.tw/)/動態資訊/一般公告下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約聘人員名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約聘人員應徵履歷表」,填妥後將報名表電子檔、應徵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檔,以「應徵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姓名」為檔名,於115年 7月 14日前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辦理筆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工作期間:依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前一日(暫定115年12月31日)
(四) 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內有效。
(五)薪資:起薪約為新臺幣45,624元。
(六)聯絡人:曾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13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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