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資深工程師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1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主修電機、電子、自動控制或與本職缺工作相關科系所,並持有畢業證書者。 二、經歷:具有以下任一工作經驗: (一)曾有軌道號誌系統維護經驗6年(含)以上。 (二)曾有中央行車控制系統(CTC)維護經驗6年(含)以上。 (三)從事軌道號誌系統設計、規劃工作6年(含)以上。 (四)熟稔政府採購法,且具備大型軌道號誌系統「專案管理」累計6年(含)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統籌本處號誌系統設備(含CTC)之建置、重置與維護專案,負責進度管控、技術審查及採購履約管理相關業務。 二、襄助處長、副處長及科長綜理號誌業務,推動跨單位策略執行,落實公司營運與安全目標。 三、負責跨處室、外部機關或廠商之業務協調、整合與衝突處置作業。 四、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之重要專案或交辦事項。 備註: 一、本公司新進從業人員不具備公務人員身分,其進用及管理,依本公司人事規章等規定辦理,不適用公務員有關之法令。 二、依本公司規定,錄取人員於進用後需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者,正式進用。試用期間按核定薪級支薪;試用期間年資、獎懲等均於正式僱用後,予以併計。
聯絡方式
一、欲報名人員請至本公司網站(路徑: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臺鐵/人員招募)下載相關資料,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擺放資料: (一)從業人員甄選報名表:以電腦繕打報名表並由本人簽名。 (二)學/經歷證明文件:應檢附甄選公告要求之學歷、經歷(如:在職/離職證明、勞保證明…等)及相關證明資料。 (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正本。 (四)書面報告。 以上資料請於115年7月14日星期二(以郵戳為憑)前寄至本公司人力資源處(請於信封上載明應徵職務職稱),報名甄選者所繳交之書面審查資料,審查後恕不退還,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 二、聯絡電話:02-23815226分機3104李先生(欲參加甄選者並請先來電告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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