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非主計人員,需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人員作業原則」規定,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統計學科系畢業或經會計、統計類科考試及格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最近10年內曾修習會計學、統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小時以上(以上需檢附相關學分、時數等證明)。 三、前項人員,除現職主計人員外,其任職期間(含公營事業機構)之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具有3年以上之考績(成)者,應合於至少3分之1列甲等之規定。
工作項目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會計室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科員1名。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近5年),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倘應徵人員較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以資績評分表所列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評選出積分較高之5人進行面試。 六、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案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49-223278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佐理員
115/06/29 ~ 115/07/06
檢視
科員
115/05/29 ~ 115/06/05
檢視
科員
115/04/07 ~ 115/04/14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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