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主任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08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具民政事務經驗2年以上,並具原住民身分者為佳。
工作項目
綜理戶政事務所業務。(A000010)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註:本職缺為綜合行政職系【依「職組暨職系一覽表」規定,屬「綜合」職組(含綜合行政、社勞行政、社會工 作、文教行政、新聞傳播......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新竹縣政府民政處陳科長 【聯絡電話03-5518101轉2170】。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林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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