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
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1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 職稱:約僱人員(護理師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
三、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間甄選結果公布之翌日起算5個月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得予從缺。
四、 僱用期間: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情形及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霸凌等犯罪紀錄行為者。
(六) 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七) 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八)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護理人員,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須為區域醫院2年以上)或公私立學校工作經驗1年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
(九)身心障礙人員符合資格條件者尤佳。
六、 報酬:領有護理師證書者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折合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
工作項目
(一) 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及相關行政業務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二) 報名方式:檢具下列證件(以 A4大小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報名時間內親送至本校人事室或以掛號郵寄「811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512號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學務處護理師約僱職務代理人」。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繳附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徵者自行負責並撤銷其錄取資格。
1.甄選報名表(黏貼1年內大頭照)。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
5.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原住民身分、外語能力檢定資格等;無則免付)
二、 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 報名人員經書面初審合於本校需求者,擇優參加面試,名單預計於115年7月21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kksh.nsysu.edu.tw/)行政公告最新消息,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 面試時間:訂於1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至本校國光館2樓大會議室報到,面試順序以公告時之面試名單編號進行。
三、 錄取公告:
(一) 錄取名單將於1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行政公告最新消息。
(二) 錄取人員應於指定之日攜帶相關證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視同棄權,得視需要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薪資均自正式僱用日起薪。
四、 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二)報名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四)經甄選錄取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於本校網站公告。
(六)若欲詢問業務內容請於上班時間洽07-3603600分機301學務處張主任,其餘問題請洽電話:07-3603600轉112人事室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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