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竹田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以上。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所農業課相關業務(需常外出勘查農損)。 2.其他交辦事項。 3.職代約僱3等、月支報酬250薪點(新台幣34,775元)。
聯絡方式
1.應徵人員請於115年7月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繫電話、學歷、經歷、專長等)及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證照等影本,親送或郵寄竹田鄉公所(屏東縣竹田鄉中正路123號),信封註明應徵職務代理職缺。 2.資格符合者本所採資歷審查或擇優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本所恕不通知及退件,如欲退件者,請檢附回郵信封。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3.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6年3月初等考試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或代理原因消失即自動解僱,不得異議。 4.連絡電話:08-7711550轉37,呂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9/02 ~ 114/09/05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