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

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8/1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3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 ) 品格優良。 (二 ) 具愛心、耐心及同理心,並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一 ) 性別不拘,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 ) 曾有相關特教服務經驗者尤佳。 (三 ) 具電腦處理文書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 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 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 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 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六、 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 服務期間應參加相關特教知能研習,一年至少 18 小時 。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3-3685322#613 輔導室特教組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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