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暫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08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限身心障礙人士,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資格,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綠美化景觀等相關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4等暫僱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至本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2.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 陳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2941)。 3.報名應繳下列證件,相關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本府網站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等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同一面) (4)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俾利資格審查。 4.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新進人員報到時請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