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技正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20
職務列等
8等至9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 一、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規定之各項情事。 二、具服務熱忱、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三、具有電機工程相關專業之能力與素養。 四、具資訊處理能力者尤佳。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下載,須含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自傳請敘述所學科系、所受訓練、工作經歷及專長能力)、2.現職派令或最近一次派令影本、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4.最近5 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5.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 。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技正』」,於115 年7月20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郵寄地址: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 號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聯絡人:詹小姐,連絡電話:(02) 2783-9910#1108 。
工作項目
1. 實驗室儀器維護。 2. 野外儀器維護。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詹小姐,連絡電話:(02) 2783-9910#110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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