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學士(含)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3.能執行年度科技計畫、數據分析、研發成果推廣、資料建立與報告者佳。
4.具備實驗室操作經驗、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生農相關領域、具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1.協助咖啡及飲料作物化學分析、試驗儀器操作及相關田間資料蒐集。
2.協助執行年度科技計畫、數據分析、研發成果推廣與報告。
3.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及本場辦理之活動協助。
聯絡方式
1.聯絡電話:03-4822059#605 劉千如或03-4822059-271盧蕙芳。
2.待遇:月酬標準280-33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8,948-45,903元) ,另需扣除健保、勞工保險自行負擔與勞工退休金個人提繳部分,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3.報名人員請檢附下列資料:(1)履歷表(須附相片、自傳簡介)。(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如無證明書,勞保加退保等紀錄或其他佐證資料亦可)或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於115年7月7日 (以郵戳為憑)前郵寄本場人事室( 326 桃園市楊梅區埔心中興路324號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加工技術科-咖啡研究室約僱技術員」。
4.經檢視應徵人員之學歷專長,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另電腦文書處理實作(word、powerpoint)測驗,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5.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備取1人,資格自公告之日起得保留3個月。
6.錄取者試用期三個月,經本場考核及格者正式僱用;考核不及格者自試用期滿翌日無條件解僱,約僱期滿得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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