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廚工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1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應徵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需有最近1個月內醫院體檢合格證明,廚工健康檢查項目包括:傳染性眼疾、皮膚病、傷寒、性傳染病(梅毒)、A型等餐飲從業人員體檢項目。(若無者,需於報到時至上班日前補齊)。錄取人若遭取消資格不得提出異議與救濟。 二、持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者優先錄取。 三、國小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四、同意簽訂僱用契約及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 五、年齡、性別不限。
工作項目
一、食材之搬送、清洗、前置處理等作業。 二、菜餚之烹調與調味、配送與搬運、餐桶等清洗。 三、廚房內外環境整理消毒與設備清潔。 四、廚餘及垃圾處理。 五、食品安全及衛生管理。 六、學校節慶等實際學校活動時間之廚房相關工作。 七、由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
聯絡方式
一、領取報名表:親自至本校總務處領取報名表或南澳高中學校網站下載。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2 時止。 三、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將報名表送至本校總務處報名(電話:03-9981024#131) 四、繳驗表件:報名時請攜帶下列表件正本核驗。 (一)報名表,需貼妥最近 3 個月照片(附件 1 ,亦得至所應徵之進用學校填寫。)( (二)身份證正本(繳交影本 1 份,正本核對後發還)。 (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繳交影本 1 份,正本驗畢後發還;無則免附)。 (四)具結書。(附件 2 ,亦得至所應徵之進用學校填寫) (五)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 3 ,亦得至所應徵之進用學校填寫) (六)委 託 書(附件 4 ,無則免付) 五、甄選日期:115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3 時。 六、甄選方式:面試(佔100%) 時間:115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3 時。 地點: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考核內容:餐飲專業知識、衛生觀念、突發事件處理能力、配合行政能力等。 七、錄取公告: (一)時間:錄取名單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5時前公布於本校電子公告及教育處網站https://ilcmain.ilc.edu.tw/default。 (二)正取人員應於1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3時前至本校報到(報到時,請攜帶本人郵局存摺及身分證正本。)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三)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錄取人員於 機關通知日開始上班,時間如有調整需配合。 八、注意事項: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錄取者在本校任職期間,應配合校方依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 (三)薪資: 1.就職後試用一個月,薪資依每小時196元整計薪(薪資依勞基法基本工資調整,每日上班 7 小時,試用屆滿,正式錄用。工作如未滿一個月者,依工作時數按時計酬,並依規定退保。 2.學期中若遇到假日,或學校辦理活動,需配合出勤,依實際出勤日數計薪。 3.有關差勤、休假、退休或未載明事項等福利措施依本校廚工契約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廚工(部分工時)
114/07/17 ~ 1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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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工(部分工時)
114/01/24 ~ 1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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