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本所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有本所公務人員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職務任用資格。 三、具有委任或薦任相當等級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消極資格情事,於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兵役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處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附)。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 六、聯絡電話:02-22968244陳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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