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頭城鎮戶政事務所

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3.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及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戶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為預估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2.報名方式:請於徵才公告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本次甄選程序將採本所實地面試方式辦理);資料上傳不全或其他相關資格不符者,未獲參加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電話:03-9771294,聯絡人:張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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