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11/30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護理專科護理系(含)以上畢業。
(2)護理師證書與護理師及格證書。
(3)具護理臨床工作經驗滿二年以上。
(4)具麻醉訓練證明。
工作項目
1.手術室麻醉護理照護服務工作。
2.臨床護理照護服務工作。
3.協助單位內護理行政、教學、品管業務及政策之推行。
4.配合單位緊急召回及候傳機制。
5.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備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2.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書函規定,錄取人員應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避免短期任職影響業務推展。
3.甄試方式:
(1)考試時間:電話通知。考試當日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以便驗證,逾期10分鐘,不得參加甄試。
(2)科目:筆試(70%)+面試(30%)。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檢具相關資料及佐證資料(公務人員簡歷、師三級外補報名同意書、甄選報名表、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院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麻醉訓練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影本、擬任任用暨無雙重國籍具結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榮民證(非榮民免附)於公告截止日115年11月30日17:00前將書面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送達人事室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備註:報名人員請逕自本院招募網站(http://www.vhyl.gov.tw/)「最新動態/就業資訊」下載「簡歷冊」、及甄選報名表、同意書等資料,除依上述第1點郵寄外,並請將「簡歷冊」及「外補甄選報名表」word檔於公告截止日前寄[email protected]。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公告於本院外網,並通知參加甄試(含筆試及口試),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3.資料不齊全、不符資格者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所繳文件,請註明並附回郵信封及貼足郵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
5.報名地址及聯絡方式:
人事室:電話:03-8883141分機3305劉專員。
6.錄取公告:甄試後須經臺北榮民總醫院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於本院網頁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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