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1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專科(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書。
2.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3.具機動性,能配合於夜間及假日輪值及臨時加班。
4.工作態度積極主動、高配合度、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5.具備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6.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Microsoft Office WORD及 EXCEL等)及智慧型手機運用操作。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者,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8.具公務機關行政及土木、工程專長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辦公園綠地(含路樹)及珍貴老樹巡查相關事項。
2.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填寫。
3.公園設施相關資料統計更新。
4.協辦工廠校正及普查相關事項。
5.其他行政協助及課長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將履歷表(請於淡水區公所網頁下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人事室/新北市政府非編制表甄選報名表https://www.tamsui.ntpc.gov.tw/home.jsp?id=183074dfd009df28)須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於限期內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75號7樓經建課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經建課約用人員)。
三、本職缺月薪為32,450元。
四、聯絡電話02-26221020#7508王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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