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股長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09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外補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科長綜理各項業務、二層公文決行、核稿及擬辦。 二、工程評估規劃設計勞務採購審核督導。 三、工程採購發包及施工階段督導。 四、各項工程(作)進度控管。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700工程施工科吳科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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