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1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熟悉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及網路系統操作能力。 (四)具有學校總務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本校總務處財產及物品管理等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約為新台幣38,948元。
聯絡方式
(一)通訊報名:自115年7月2日(星期四)起至1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檢齊報名表件(請用A4紙張自行依序裝訂),並以掛號郵件於115年7月17日(星期五)前寄達本校人事室收(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3段8號),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二)親自報名:請於115年7月2日(星期四)起至115年7月17日(星期五 )前,於上班時間每日上午8時至12時,親送本校人事室收件。 (三)報名表件請自行至本校網站https://www.ylsh.ilc.edu.tw下載(報名表及自傳為A4規格)。連絡電話:03-9324153轉人事室分機400黃小姐或411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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