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課長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15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本職務於115年11月21日出缺,於職務出缺日起無限制調任情事。
工作項目
(一) 綜理本所建設課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7月15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另將下列證明文件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符合資格: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部詮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請另檢附銓敘部審定符合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相關專長證照、語文能力檢定證件、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另行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聯絡方式:金門縣金湖鎮公所(082)332-528轉人事室呂小姐(E-Mail:[email protected]),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建設課陳課長分機24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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