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10
職務列等
約用人員至約用人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學歷及工作經驗: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都市計畫、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景觀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及具有與擬任相關工作性質3年以上經驗。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及具有與擬任相關工作性質3年以上經驗。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等)、網際網路等基本能力。
三、具備普通英文能力;普通臺語能力。
四、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危險建物、違章建築、廣告物等查處(報)、巡查及拆除,及救災搶險業務(安颱專案)之執行等相關業務。
2.辦理公文、1999、市長信箱等案件處理,及民眾親洽或來電處理等。
3.其他專案性業務及長官交辦事項辦理等。
聯絡方式
符合徵才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5年7月10日前(以郵戳或親送為憑)寄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收。(聯絡人:顏先生,聯絡電話:04-23260525)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600字以內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核薪方式:月薪38,948元(含勞、健保)
*僱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若表現優異則酌予續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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