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醫師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31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醫學系畢業。 2.經歷:具醫師執照且相關臨床經驗一年以上。 3.專業證照:具家庭醫學專科或內科專科證書者佳。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醫務室臨床醫療。 2.榮民醫療服務照顧等工作。
聯絡方式
詳見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醫師
114/10/13 ~ 1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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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7/01 ~ 1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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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4/01 ~ 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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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1/02 ~ 1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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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3/11/04 ~ 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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