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醫師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31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醫學系畢業。
2.經歷:具醫師執照且相關臨床經驗一年以上。
3.專業證照:具家庭醫學專科或內科專科證書者佳。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醫務室臨床醫療。
2.榮民醫療服務照顧等工作。
聯絡方式
詳見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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