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

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12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營建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含以上)或相當等級及考試及格(含升等考試),並具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園區公私協力設施設備與研究試驗場域之規劃及技術開發導入。 (二) 園區導入智慧綠能建築與環境保護技術之研究及環境保護相關業務之處理。 (三) 園區公有建物、研究設施、公共設施設備、用水、污水處理與共用管線設施之規劃、興建、維護及管理。 (四) 其他有關設施環境及研究事項,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 採線上報名⽅式。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或登⼊⾏政院⼈事⾏政總處 ⼈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後,點選【 DK :職缺應徵】,並請詳閱應徵步驟及依序操作,完成應徵流程。 (⼆) 請於報名截⽌⽇前將1. 現職審定函及派令、 2. 最⾼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 考試及格證書、 4. 證照、 5. 外語檢定證明、 6. 最近3 年考績通知書、 7. ⾝⼼障礙⼿冊(有則檢附)及 8. 相關⼯作或研究報告等資料,彙整合併為1 個電⼦檔上傳⾄該系統以完成應徵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三)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選;資格不符或通知⾯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四) 聯絡⼈:人事室陳⼩姐;聯絡電話:06-6830164 分機150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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