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公國民中學

約聘學務創新人力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e-mail、網頁公告維護)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校園安全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 1.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2.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3.防制校園霸凌 4.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5.緊急事件處理支援及通報作業 6.執行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賃居生輔導訪視、校外聯合巡查、校外駐站輔 導、暑期青春專案聯合巡查、夜間春風專案巡查等相關事宜 (二) 協助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 2.協助校園事件(管教、霸凌、性平)行政事務 (三)學務處相關業務支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內容27261481#300李主任 報名資格條件27261481#600簡主任 (三) 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於115年7月9(星期二)前,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 2.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3.點選【我的應徵】,將應徵表件文件依序掃描成一份 pdf 檔案後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四) 通訊(電子郵件)報名: 請檢附上列應繳表件,依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 格式檔案,於115年7月9日(星期二)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主旨為「應徵約聘學務創新人力-姓名」。並請來電確認 (27261481#600),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五) 報名資料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餘詳見附件檔。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學務創新人力
114/09/15 ~ 114/09/22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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