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專案技工(電機:1999輪班總機及派駐道管中心)(要附普重機車駕照)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08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2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高中(職) 以上學校畢業者。 2.並須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註:本職缺須於錄用後6個月內取得道路挖掘管理中心駐點人員資格,若未取得視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
工作項目
註:上班時間須配合休息日、假日排班或輪3班(7:00至15:00/15:00至23:00/23:00至7:00) 1. 緊急搶修或1999派工(含夜間);配合休息日、假日、颱風暴雨警戒期間排班值勤。 2. 派駐道路挖掘管理中心駐點,監控當日施工廠商施工作業。 3. 依機關業務需求,接受必要之教育訓練及取得證照。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委由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115年第7次公開甄選,報名簡章編號第93號。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7月8日下午5時止(採線上報名-由公告網頁下方相關連結進入)。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s://eso.gov.taipei/或 台北人力銀行(OKWORK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s://okwork.gov.taipei/ESO/,服務電話:02-23085230。 2.依工友管理要點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依學歷敍薪(新臺幣36,840元(高中職以上))。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專案技工(電機:1999輪班總機及派駐道管中心)(要附普重機車駕照)
115/01/28 ~ 1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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