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31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word、excel電腦實務操作。
3.具有採購基礎證書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養護材料費預算控管及採購。
2.保健組醫療電腦硬體及影印機維護保養(含合約簽訂);氧氣筒灌氧申請及核銷。
3.住民身障輔具申請、維修及結報(含鑲牙) 與復健服務及統計事宜 。
4.醫師、非醫師獎勵金統計及發放。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含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或經歷證明文件,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保健組技術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並於115年7月7日前以掛號郵寄新北市三峽區白雞127號人事室(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且不接受親自報名)。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擇優通知面試,不適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5.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估計115年11月中旬)止。代理原因消失,約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6.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673-1201分機9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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