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業務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14
職務列等
起薪月支報酬261薪點(新臺幣36,305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二)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工作項目
(一)徵才企業開發/訪視及專管作業服務。
(二)主責台北人力銀行網站之客戶管理服務、網站內容維護。
(三)辦理企業現場徵才活動,如專案招募、就業博覽會。
(四)向雇主宣導並解說各項政府就業獎助措施。
(五)須熟諳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操作,能獨立作業,具備客戶關係管理概念。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4日(星期二)止,備齊應繳報名文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就業情報課丘小姐」收 (信封請註記”應徵業務輔導員”)。相關報名應附表件請詳閱簡章內容,下載網址: https://es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D2F52DEEAA42617&sms=78D644F2755ACCAA&s=FF40EB20EBF074A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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