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

約僱充實行政人力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性別不拘 (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2.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 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3.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 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本校事前向各主管機關 進行相關查驗)。 4.教育部認可之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 5.具計畫撰寫、統整、執行之經驗及溝通與跨單位協調能力。 6.具文書及資訊軟體應用能力。 7.具學習熱忱及獨立作業能力。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輔導室和教務處各項核銷及協助行政業務、會議 記錄、家長會核銷。 2.協助資優班、特教班、資源班行政支援事務。 3.教務處本土語課務及鐘點核銷、學習扶助經費核銷、華語 學習扶助課程。 4.與行政幹事輪流擔任重大會議紀錄。
聯絡方式
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止。請備妥報名資料文件電子檔(請依本簡章附件報名表格式填寫),以電子郵件逕寄至本校人事室[email protected],標題註明「應徵充實行政人力約僱人員甄選」,並於上班時間致電2593-1951#160蔡主任確認已收件。倘若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者均不予受理。如有甄選疑問請電洽:02-2593-1951#140 夏主任。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公告查詢下載,網址https://www.mqjh.tp.edu.tw/nss/s/main/p/POP1 應繳證件如下: 1.報名表(如附件一)乙份並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若為國外學歷請檢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學歷證明。】 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無則免)。 5.個人自傳簡歷(如附件二)。 6.切結書(如附件三)。 7.其他檢定證書及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無則免)。 8.完成服兵役義務證明文件影本(女性免繳) 【報名者所寄送資料發現有偽造、變造或不實,均取消報名或 應試或錄取資格,已經進用始發現者,註銷錄取資格。所需 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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