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幫工程師

公告日期
115/07/02
有效期間
115/07/02 ~ 115/07/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場站工程計畫執行彙整與管考及協調處理。 (二) 辦理目標管理考評及部務會報業務報告彙整提報與綜合行政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自傳,及其他可資證明工作經歷之文件,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24%、語言能力6%、面試70%。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薪資待遇:本職務薪點範圍為280-376,每點以新臺幣153.1元計算,折合月酬為新臺幣42,868元至57,565元。 (四) 聯絡人:場站工程組 吳小姐(02)8770-122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