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7/03
有效期間
115/07/03 ~ 115/07/0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Word、Excel)。 (三)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長官相關業務之聯絡事項。 (二)長官資料之蒐集、整理等事項。 (三)長官行程安排、登記等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請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7月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具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人事室」高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另請於115年7月5日前逕自本院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約僱人員資料表,填妥相關資料並請將檔案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8236-6271。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由本院就合意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資料恕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一、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二、本職缺待遇為:專科以上畢業280薪點起(新台幣38,948元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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