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
國立東華大學專案助理
公告日期
115/07/03
有效期間
115/07/03 ~ 115/07/1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專案助理正取1名,視徵選結果得增列備取人員至多2名 (備取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資格條件】
一、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人際互動良好。
四、熟悉電腦文書資料處理相關操作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一、協辦行政業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其他事項】
一、本案聯絡人:人事室李先生,電話03-8906059。
二、本案起聘日期,依實際到職日起算,另行通知,並先予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解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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