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銓敘部聘用設計師
公告日期
115/07/03
有效期間
115/07/03 ~ 115/07/1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
具備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尤佳:
1、具備教育部認可國內外碩士學位以上學歷。
2、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3、具有基礎設施管理實務經驗。
4、熟悉資訊安全(ISMS)管理制度。
5、具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所公布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資安職能證照(詳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告清單)。
6、具行政經驗,有溝通協調、問題解決能力。
工作項目
(本部依來員資歷調整工作)
(一)本部資通系統維運工作。
(二)本部資通安全相關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學士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5年7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設計師),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劉先生收,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應徵」填寫相關資料,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8。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依公告之資格條件採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五)聘用期間及月酬標準: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原則1年1聘;具學士資格者,六等一階280薪點(約41,748元)起薪,具碩士以上資格者,七等一階328薪點(約48,905元)起薪。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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