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約僱技佐

公告日期
115/07/03
有效期間
115/07/03 ~ 115/07/21
職務列等
四等250薪點月支薪酬34,775元(職務代理)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 (三)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校實習處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二)協辦學校職業教育及採購等相關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相關疑義及聯繫事宜,請撥02-27825432分機1704鄭小姐洽詢。(詳細甄選細節請參閱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技佐
115/05/13 ~ 1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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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技佐
114/09/17 ~ 1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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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技佐
114/08/26 ~ 11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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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技佐
113/12/17 ~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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