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礁溪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代理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7/03
有效期間
115/07/03 ~ 115/07/10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1.辦理本所及所屬機關人事業務。2.辦理人事室公文登記桌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限:115年8月3日起至116年3月8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則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三)僱用薪資:薪額新台幣32,451元。
聯絡方式
資格符合且有意願者,請檢附: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2.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3.甄選報名表及簡要自述、4.具結書(以上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並於115年7月1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送達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2段3號(宜蘭縣礁溪鄉公所人事室)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辦事員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聯絡電話及手機;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3)9881311轉830、8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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