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聘用高級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期
115/07/03
有效期間
115/07/03 ~ 115/07/09
職務列等
聘用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工作項目
1.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方案工作。(A710080職務代理人) 2.處綜合業務。 3.其他交辦工作。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社會工作師證書(以上為必附證件),其它證照(如語言等)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高齡長照處身心障礙福利科李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293)。 4、聘用期限: (1)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9月16日或被代理人銷假前1日止。 (2)被代理人預計接續自115年9月17日起至116年3月16日止育嬰留職停薪,由本府就本職缺資格條件、聘用期間之工作績效及社會處業務需要得續聘之。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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