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

代理約用行政員

公告日期
115/07/03
有效期間
115/07/03 ~ 115/07/1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事。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熟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軟體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專業證照等。
工作項目
(一)承辦 EMBA 招生試務、排課、教務、學務及系所評鑑等各項業務。 (二)協辦「大數據應用學士學位學程」之課務排課工作。 (三)專班財產管理、公文收發登記。 (四)辦理 EMBA 畢業校友聯繫與後 EMBA 服務等行政事項。 (五)擔任班務會議、課程委員會及招生委員會等委員會承辦人。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請檢具下列表件各1份 (1) 約用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徵才訊息】下載,自傳部分請詳述)。 (2) 身分證影本。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 工作證明文件影本,須記載工作起訖時間(勞動契約及勞保加退保證明不得為工作證明文件)。 (5)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新進人員專區/新進人員報到應填表單5-5下載)。 (6) 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 2. 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115年7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或親自送件至「26047 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人文及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 蕭瑞民執行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人文及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 代理約用行政員職務」。 (二) 預定進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進用,試用期3個月,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7年7月31日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 (三) 薪資待遇:月支報酬新臺幣33,384元。 (四) 本職務需配合專班業務特性調整上班時間: 1.開學期間(週二至週六上班): (1)週二至週四、週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 (2)週五:下午2時至晚上10時 2寒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上班):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3.其他:需配合招生檔期及學期行事曆,於晚間或例假日執行業務。 (五) 應徵者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進入複試者不另通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六)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國立宜蘭大學人文及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聯絡電話:(03)931783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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