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萬福國民小學
臺北市文山區萬福國民小學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7/03
有效期間
115/07/03 ~ 115/07/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二)學經歷: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依法不得進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銷僱用)。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資料簡易統計分析等資訊應用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文書組相關業務。
(二)辦理學校校產及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9353123#161 人事室楊主任;02-29353123#131總務處李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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