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7/03
有效期間
115/07/03 ~ 115/07/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工作1年以上之經驗者) 2.可獨立進行試驗操作及撰寫報告。 3.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4.具備實驗室操作經驗、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具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1.協助茶及飲料作物之育種、栽培管理技術及加工製造相關試驗研究工作。 2.協助茶及飲料作物化學分析試驗儀器操作及相關資料蒐集。 3.協助茶區病蟲害防治、土壤調查、災害調查、肥料管理及栽培管理等資料蒐集應用。 4.協助執行年度科技計畫、數據分析、研發成果推廣、資料建立與報告。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聯絡電話:03-4822059#702 戴佳如或03-4822059-271盧蕙芳。 2.待遇:月酬標準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8,948元) ,另需扣除健保、勞工保險自行負擔與勞工退休金個人提繳部分,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3.工作期間:本項工作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0日(含)止,倘請假(留職停薪)人員提前銷假(復職)或僱用原因消滅則須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報名人員請檢附下列資料:(1)履歷表(須附相片、自傳簡介)。(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如無證明書,勞保加退保等紀錄或其他佐證資料亦可)或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於115年7月15日 (以郵戳為憑)前郵寄本場人事室( 326 桃園市楊梅區埔心中興路324號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作物環境科-約僱職務代理人」 5.經檢視應徵人員之學歷專長,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另電腦文書處理實作(word、powerpoint)測驗,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6.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備取1人,資格自公告之日起得保留3個月。 7.錄取者試用期三個月,經本場考核及格者正式僱用;考核不及格者自試用期滿翌日無條件解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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