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7/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地址
一.意者請於115年07月10日前: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5年07月10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及個人大頭照等資料。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二.甄審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三.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條件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經銓敘部銓審綜合行政職系資格有案,或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民政課及臨時指派業務。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8-7792001轉163曾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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