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7/1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嫻熟電腦(Excel、Word)文書操作,並曾協助辦理相關業務及一般行政事務及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具有社工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社會工作相關行政事務、住民關懷輔導服務及活動安排等相關業務。
2.須配合輪值日、夜及假日之值班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聯絡電話:(03)521-3292轉107;聯絡人: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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