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幼兒園

特教據點專案人員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7/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或教保員服務人員資格優先錄取,且無教保員服務人員條例第14條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處理特教據點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聯絡方式
一、薪資:月薪-48130元 二、預定進用期間:本園特教據點專案人員職缺1名,預定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 7月 31日止。 三、列為備取者,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受理期間自115年07月 06日起至115年07月 10日截止。 五、意者請檢具報名表、簡要自傳(前述所需相關資料表單請至本園網站下載) 國民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於115年 07月 10日前採電子郵件寄方式寄送,將電子檔寄送本園指定信箱:[email protected]主旨及檔名請註明「ooo(報考人姓名)報考市立大安幼兒園 115學年度特教據點專案人員甄選」(請寄發資料後以電話聯繫承辦人劉老師確認,電話2755-1211轉31)。 六、初審合格者,本園依書面資料及職務所需通知面試,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及原電子郵件寄送資料正本以供查核。 七、錄取人員報到時,應檢附三個月內健康檢查表(包括:X光及A肝檢查)刑事紀錄證明文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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