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8/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經高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四、熟悉博物館相關業務、具備「工作項目」所列各項工作之執行能力及相關實務經驗、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一般綜合行政業務及兼辦本所博物館相關業務(包含博物館典藏文物之登錄盤點、展出、保存維護、文資提報、庫房及展示空間之管理與維護等) 二、可配合博物館開館輪值及部落共作展示與相關交流活動出差。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須含、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並請簽名)。 2.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 5.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族所組員」,於115年8月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郵寄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博物館,聯絡人:范女士,聯絡電話:(02)26523308,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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