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區坪林國民小學
新北市坪林區坪林國民小學行政協助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7/10
職務列等
無資位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A.行政協助人員(校園警衛清潔人員):具國小以上學歷;具備園藝、清潔、設備維護等庶務處理相關經驗與資格。
B.行政協助人員(資訊設備維護人員):具高中(職)以上學歷;具設備維護等庶務處理相關經驗與資格,如具電腦軟體維護及硬體修繕技術人員者加分。
2.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3.報考人須確實無「教師法」第1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形、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情形、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等規定不得報考之情事,否則如經查證有不得報考之情事、或未符報名資格而報名者、或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變造證明文件等情形,將註銷其報考及錄取資格,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解聘,並追究其責任。(報名時須繳交「同意授權查證具結書」)。
4. 非退休教師、校長。
工作項目
A.校園警衛清潔人員:
1.工作內容:環境清潔、水電修繕、營隊餐食運送及其他主管交辦相關事項
2.工作時間:
(1)非營隊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08時00分至17時00分,中午休息一時。
(2)營隊期間:星期一,早上08時00分至19時00分,中午休息一時。星期二~星期四,早上08時00分至17時00分,中午休息一時。星期五,早上08時00分至中午12時。
B.資訊設備維護人員:
工作內容:電腦軟硬體維護、課程、教學活動支援、教學成果製作及其他主管交辦相關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
(二)收件地址:將報名表等相關文件以Email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報名甄選闊瀨行政協助人員)或A4紙本寄至本校坪林國小(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14號 章主任收)。
(三)報名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5年07月10日下午3:00 (逾期逾時恕不受理)。
(四)面試日期:本校將依報名資料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及時間將另行以電話通知,報考人所留電話請保持通暢以利聯繫。
(五)甄選費用:無。
(六)錄取方式:
1.總成績達「錄取公告」公布之最低錄取分數(70分)以上者,依所需名額及總成績由高至低之順位依序聘任。2.如總成績相同者,依口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錄取。3.如上述條件均相同時,由本校抽籤決定錄取人員。
4.本次甄選最低錄取分數為70分,未達錄取標準者,得從缺,均不予錄取。
(七)甄選限制:如錄取後發現不符本簡章甄選條件及資格者,聘約自始無效,並應繳回已領薪資,
不得異議。
(八)應繳證件:
1.甄選報名表。2.面試評分表。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欄未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者,請附現戶2個月內開立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1份)。4.甄選簡要自傳。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6.相關個人作品補充資料或證照資料(含身障手冊)影本。7.男性請檢附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8.甄選具結同意書。9.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確定錄取後一週內繳交)。10.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以上證明文件請依序排列。另證明文件如係偽造、變造,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九)甄選流程:1.擇優通知面試。2.甄選日期、時間及地點:115年7月13日下午2時30分。地點為本校坪林國小(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14號)。3.甄選方式:A.自我介紹(1-2分鐘)。B..口試(約10分鐘)。4.錄取公告:面試當日18:00前公告錄取名單於本校網頁,並同時公告正取人員報到日期時間等方式。
(十)正取者於甄選結果公告隔日(上班日)上午10:00-11:00間攜帶全部證明文件、私章及兩吋照片一張、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至新北市坪林國小校本部辦公室報到,逾期逾時未完成報到程序者,一律取消資格,不得異議。錄取人員試用期4個月,期滿表現優異者通過考評之次日正式簽約。
(十一)正取名額報到結束後仍有缺額或臨時出缺時,本校得以電話或其他方式,依序通知備取者遞補。備取名額其資格保留至錄取名單公告後一個月止。
(十二)本工作屬定期契約,如僱用計畫停止、新北市政府府教育局等上級機關政策變更影響員額編制、任務終止等相關因素時,被聘僱用之人員應接受本校無條件終止聘約,不得異議。另如試用期限屆滿未通過考評而不續約者,應即刻解約,不得異議。
(十三)僱用期間:實際工作起始日以學校通知到任日期為準。僱用契約至116年07月31日止。
試用期自中華民國115年08月0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試用期期滿通過考核者僱用至中華民國116年7月31日止。
本校行政協助人員以每年簽訂契約僱用,一年一約,每年7月31日經學校考核不合格者或學校無是項經費,不再僱用。
(十四)薪資:行政協助人員時薪為196元(每月實際上班日及時數依排班輪值表辦理),相關辦法依市府規定補充修正。
(十五)本簡章內容屬僱用契約之一部分,報到及簽約後在服務有效期間內,除依僱用契約規定外,如有違反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暨服務評量要點各點規定暨本簡章所訂定之項目情形者,依規定予以辦理解僱事宜。
(十六)受聘雇用之人員,係依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英速魔法學院人員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新北市政府 (包括教育局、人事處、勞工局等單位)之規定辦理,並得補充及修正之。
(十七)、附則:
1.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上述甄選時程須作變更時,悉於本校網站公告。
2.查詢電話專線:02-26656213轉17 闊瀨校區 章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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